我叫张须明,是濮阳市清丰县瓦屋头镇人,以养猪为生。 2018年12月26日,李艳丽《清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职人员》以找我查八字为由主动与我结识,并拜我的师父为师,本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,殊不知却是一个圈套,让我一步步跌入深渊,情况是这样的。
自从李艳丽与我相识后,就经常来我家里,我前妻刘吉平(当时还没离婚)非常生气,怀疑我和她有暧昧关系,我不让她来她也不听,当时我和别人一起包工地,她就去工地找我。让别人以为我们是情人关系,导致我和前妻的误会越来越深,经常生气吵架。
我的父母在家受不了我和妻子一直生气,父亲一怒之下打了我,然后去了天津我姐姐家。我把工地退掉去天津接我的父母,但是没把父母接回来。李艳丽知道后非要和我一起去,她说能劝我的父母回家,她就开自己的车一起去了。我先跟她去北京办了点儿事然后去了天津。到了天津,姐姐和姐夫也很生气,把我打了一顿,不欢而散。后来李艳丽开车就走了,我父母坐大巴回家,我自己坐火车回家。
李艳丽对我非常好,我过生日的时候她请我吃饭给我买衣服。从那以后对她产生了好感。而前妻却一直和我生气,我一怒之下又打了她。我前妻家人知道后找人来到我这里,把我给打了一顿。我越想越生气,于是就服了毒药,后被别人报警,派出所把我送进医院。在住院期间,李艳丽去医院看我,对我的关怀是无微不至。而且她在医院里一直说我的日子没法过,鼓动我离婚。我说我出了院就起诉离婚。李艳丽非常得意,主动张罗我离婚事宜,她找到以前的同事立案庭闫军景,调解法庭庭长赵志民,还有李金玲通过调解我和前妻离婚,让我给前妻一百二十万,分三年付清。
从此以后,噩梦就开始了。离婚第一个月到了支付我前妻分手费的时侯,李艳丽以种种理由向我借钱。我本不想给她,准备卖了猪给前妻,但李艳丽说没事儿不耽误你用。我信了她就给她转了两万元,同时让我的一个合作伙伴儿仇俊奇转给她4万元。到了支付我前妻钱的日子,我给她要钱她却以种种理由推脱。导致我的逾期被列入黑名单,而我前妻把我的账户冻结要执行我。在这期间李艳丽说她以前在法院上过班,现在执行局的李国泼是她以前的同事,而且前中级人民法院的院长是她干爹,郑州法院也有关系,有什么事在法院一句话就搞定了。
从此以后,她经常来我家里,一来二去就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。深入了解后我感觉不行,她让我把所有的收入都打到她卡里,而且还要把车子过户给她,在郑州买房子也给我要钱,我感觉她的主要目是想霸占我的家产,于是我提出了分手。她和我大闹了一场,并找到我的父母让我父母给我做工作,我没有同意。此后她就天天来我这里。
2019年10月30号下午李艳丽来到我家找我提出吃分手饭,我想好聚好散吧,就和她一起走了。她明知我不喝酒却流着泪让我为她破回例,我喝了大概六瓶啤酒就啥都不知道了。她晚上9:00左右把我送到家然后就走了。后来她又回来约10点左右,把我从床上拉起来要带我去濮阳转转。她把我拉到她的单位清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,在她办公室见着她的同事刘志雷,我们聊了会儿天,然后我就趴到了桌子上,迷迷糊糊听她说让刘志雷打个借款条然后让我抄写一遍。后来她拉着我直接去了古云镇一个商务宾馆。在那里她让我吃了一样东西说是解酒用的。我吃完就感觉迷迷糊糊想睡觉,没多大会儿我就啥都不知道了。天亮后她性情大变,说你要和我分手我就把你猪场给烧了,然后去法院告你。我问她告我啥,她就说你和我分手试试啊。我没再理她,11月1号早上,她把我送到家她就走了。
11月2号下午她妈妈给我打电话她肚子疼。我二话没说开车接了她去濮阳市人民医院检查,大夫说是阑尾炎,让她住院治疗。李艳丽非让我陪护她,{住院的费用都是我出的}第二天她让我开车陪她去了民政局和她第二个丈夫办了离婚手续,然后到医院我交了住院费办理了住院。期间只有我一个人在医院陪护她。直到7号上午我去清丰县法院处理其他事情,当我再次回到医院,李艳丽说你如果要和我分手,不出半个月我让你接到传票。果然11月14号下午我接到法院的传票。开庭后才知道她告我欠她55万元,而且还有欠条,还有借钱的聊天记录,我都不清楚欠条是什么时候写的,我每个月的流水都是几十万,以我的经济条件,根本不需要找她去借款,还有微信聊天记录,我们谈对象,我的手机她随时都拿着,这个聊天记录我从来也没有见过。后来我清醒后慢慢回忆这是她在我不省人事的情况所编造的。
现在想想,李艳丽自始至终都在给我编织一个圈套,让我一步步进入套中。先是想办法接近我,然后把我的家庭搅和散,并以对我无微不至的关心引起我的好感,发展为恋人关系,最后霸占我的家产,搞得我家破人亡,蛇蝎之毒也不过如此吧。所有的事情都是李艳丽和刘志雷合伙做的.
犯罪已经形成事实,请公安机关立案查处,还我以清白和公道。以上所述均为属实,如有虚假,我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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